个人用眼护具包括各类环境、职业的人员使用的各类形式、功能的眼面防护装备。产品形式结构上,主要包括眼镜、眼罩、面屏等。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,使用的产品结构形式主要为眼罩、面屏。无论国内还是欧洲,个人用眼护具的技术要求都由两大类指标构成,即基本要求与可选项目。
基本要求主要包括:可见光透射比、抗冲击性。可选项目包括防高速粒子冲击性能等,其中与本次疫情有关的主要是化学液滴防护性能,在欧洲标准中称为飞溅液滴防护性能。
对于可见光透射比,GB 14866-2006无色透明镜片的可见光透射比应>0.89,EN 166要求只防机械或化学伤害的镜片,透射比>0.744。
对于抗冲击性能:GB 14866-2006要求镜片和眼护具能经受直径22mm, 45g的钢球从1.3m高处落下的冲击,不能有碎裂。
对于飞溅液体防护性能:GB 14866-2006和EN 166-2001都要求使用液体喷雾进行显色测试,要求镜片中心范围内不能有染色。其中EN标准只测眼罩,面屏评估覆盖范围。
两项标准具体指标对比见表6-1。
注:所提供比对情况仅是文本比对技术信息资料,不作为提供外方选用中国产品的法律依据。
(信息来源: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)